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维权政治与宗教自由
——民权论之九
范亚峰

维权运动自2000年以来酝酿,至2003年蔚然成风,06年以来已处于迅速扩展的社会化阶段。维权运动内部存在巨大的复杂性,维权运动充满张力的实践力量结构和理论结构使其可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偶然性变化。维权运动既是左,也是右;既是上层,也是下层;既是体制内,也是体制外;既是非政治的法律化,也是法律的政治化;既是政权改革,也是政体革命;既是城市,也是乡村;既是国内,也是国外,既是内政,也是外交;既是民权的诉求,也整合了民族复兴与改善民生的愿望;既是精英运动,也是大众参与和决策;既是法治、宪政的建设,也是民主、共和的推进。
维权运动不限于法律行动,而是法律政治化与政治法律化复杂互动的民间法治运动,和民主运动,从而可以概括为维权政治。需要注意的是,维权实践中现实法律维权的去政治化操作没有影响到维权的政治之维,维权的政治性乃基于正义的众人之事的政治观。维权政治是继20世纪80年代的广场政治,和90年代的地下政治,在00年代崛起的新模式,其基本特征包括互动网络政治、爱与正义的政治、司法中心的政治、秉承自由传统的政治、护宪和立宪的政治等。
维权政治作为立宪政治是原则的政治,是建立元规则的政治和生成原则的政治。维护宗教自由、保证基本人权则是维权政治之内容的核心。基督教家庭教会等信仰群体依法维权,利用互联网和媒体予以放大,由此互联网、政法系、家庭教会、媒体四个系统相互参照、相互指涉、相互作用,推进中道系统之自由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和新的精神意义系统的生成、操作的充实(宗教自由)、经济资源的改善、人脉积累和人才培养、社团的推进(在组织资源方面政法系与家庭教会相互促进),在此过程中可见新文化建设与新政体建设、民主化过程与新主流信仰生成之间的良性互动。其中,民主化与基督化的关系相当复杂。中国社会的精神信仰危机,和公共治理危机,引发了新文化建设和新政体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基督徒的信仰则为中国人带来了精神自由的新传统。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自由精神的创造力在于能否巧妙编辑中国社会的各种自由元素,使民间系统更快生成,使公民政体更快演进,从而降低中国民主化转型的成本。
当局进入00年代后对于宗教自由的控制模式,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2002年,为邪教化时期,以华南教案为代表;第二阶段是2003-2005年,为宗教问题非宗教化、法律工具化时期,蔡卓华案和宗教事务条例引起的登记讨论为代表;第三阶段是2006年之后的控制衰落时期,基督徒维权律师团的组建可能是标志性事件之一。从战略全局高度观察中国的维权运动和宪政转型,可以对2006年及其之后的宗教自由前景得出谨慎乐观的判断。当局的镇压能力正在逐渐下降,维权运动的自我援助能力已经极大提升,综合援助体系逐渐形成,当局已难从根本上消灭维权运动,包括其力量基础即互联网、自由主义、家庭教会、开明媒体等,维权运动的生死问题已初步解决,强弱问题则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改变,所以维权游击战还要持续。宗教自由将与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违宪审查等共同组成未来维权政治的核心主题。
维权的法治主义原则包括法和法律、高级法和实在法两层,由此维权运动可分为依法维权和依法律维权两个层次。宗教信仰者依法维权的过程同时彰显了维权运动的两个层次,既是依照法律要求落实宗教徒作为公民的权利,又是其依照来自上帝、心灵、宇宙的更高之法批判、反思现实之法律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的正义规则通过政府和宗教徒的互动而逐渐生成,爱与自由的精神则逐渐融入中国社会,为中国未来的民主政体奠定深厚的道德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