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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西方自由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
                                     马德普

自由主义作为当代西方社会占主流地位的政治思潮,是与西方社会的矛盾发展息息相关的。它在每个时期关注的重点都反映了该时期的主要社会矛盾,它的思想发展也反映了自由主义思想家试图解决社会矛盾的种种努力。战后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五、六十年代,这个阶段的自由主义在国内政策上主要是推进福利国家建设,在对外政策和政治理论上冷战色彩比较浓厚;第二阶段是七、八十年代,这是自由主义面临福利国家的危机而内部分裂加剧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九十年代,这个阶段的自由主义经过七、八十年代的混乱、低沉后又重新崛起,在理论和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的革新。与西方社会的矛盾发展相适应,自由主义思潮在以上每个阶段中都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一、
           五、六十年代的冷战自由主义

 

二战结束后,国际形势和西方社会内部的形势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西方内部而言,由于受战前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思潮、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和罗斯福“新政”的影响,各个国家都逐渐加强了政府干预,推动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并逐步开始了“福利国家”的建设。在国际形势方面,随着两大阵营的形成,世界进入冷战时期,东西方之间的意识形态冲突日益加剧。受这种冷战形势的影响,这个时期自由主义思潮在理论上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极权主义”的研究。二战期间,法西斯主义的残暴罪行不仅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且也给人们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创伤。为了避免法西斯主义的悲剧重演,思想界对二十世纪的这一重要现象纷纷进行探讨。加入这一探讨队伍的有各种流派的思想家,如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民主社会主义者、保守自由派(也称自由保守派)和激进自由派等。不同流派的思想家由于其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其结论自然也有较大的差异。其中的自由派因受冷战形势的影响,一般把法西斯主义和苏联的斯大林主义或共产主义混同起来,并把二者统称为“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有人又译为“全权主义”)。随着美苏两大集团之间冷战的加剧,自由派对极权主义的批判越来越具有反共的性质,以致于西方学者把这个时期的自由主义就称之为“冷战自由主义”。臭名昭著的“麦卡锡主义”就是这种冷战自由主义在实践中的表现。在理论上,探讨极权主义问题较有影响的自由派思想家,有C.弗里德利希(Carl Friedrich)、凯尔森、H.阿伦特、哈耶克、波普、B.摩尔、J.L.台尔曼(J.L.Talmon)等。弗里德利希对极权主义社会的特征进行了描述,并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有一个涵盖人的生存的所有方面的官方意识形态;二是有一个唯一的群众性政党;三是近乎完全的暴力垄断;四是对大众交流工具近乎完全的垄断;五是有一个恐怖的警察控制系统。凯尔森在《法律与国家总论》中主要强调了党治国家与极权国家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发表《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而闻名的阿伦特,从历史根源和组织特征等方面揭示了极权主义产生的原因,认为民族国家的衰落、资产阶级的帝国主义冲动,以及种族主义、反犹主义、泛日尔曼主义和泛斯拉夫主义群众运动的兴起,是极权主义产生的重要历史根源;由意识形态、恐怖和一党制所体现的制度结构状况是极权主义产生的组织根源。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重点探讨了极权主义的经济基础,认为政府统制型经济是导致极权主义的重要因素。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主要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特别是从现代化进程中不同国家所面临的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阶级关系状况等出发,探讨了极权主义产生的原因。在《极权民主制的起源》一书中,台尔曼对自由民主制与极权民主制进行了区分,并把二者对立起来,而这种对立被凯尔森和哈耶克视为实际上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波普的特点主要是从思想上寻找极权主义产生的原因,认为历史决定论、乌托邦主义是极权主义的主要思想根源。伊赛亚·伯林也是历史决定论的坚决反对者,他反对历史决定论的主要依据是价值的多元论,认为人类的基本价值是多种多样、不可通约且经常冲突的,因此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个人应有不受别人妨碍的选择权利(否定的自由);他把价值一元论视为决定论的一种形式,并看作是形形色色的极权主义的基础。上述自由派知识分子在探讨极权主义问题时,一般都把极权主义和自由主义对立起来,并把它看作是对自由主义的主要威胁。

对“乌托邦主义”的批判也是这个时期自由主义的一个热点。早在伯克时期,保守主义就把对人类未来幸福与和谐的理想看作是有害的幻想,甚至把当时的一些激进自由派分子看作是这种幻想者。冷战时期的自由主义者,出于与左翼思潮斗争的需要,和保守派一起向各种形式的“乌托邦主义”发动了进攻。他们把幻想和理想主义等都看作是乌托邦主义的表现形式,并视之为残忍、邪恶和专制的根源,是古老宗教关于千年王国和救世主幻想的现代形式。保守自由派思想家伯林把乌托邦梦想看作是一种植根于宗教关于原罪、死亡和复活想象的思维模式,是一种“弥赛亚热情”。奥克肖特把希望通过政府权力实现完美社会的计划视为“理性主义的梦幻”,主张用“怀疑主义政治”代替理性主义政治家的这种“激情式政治”。波普则把历史决定论作为乌托邦主义的重要理论基础,揭示并批评了乌托邦主义的思想特点,提出了与乌托邦社会工程相反的渐进的社会工程理论。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西方的民主制度为社会的渐进改良提供了条件,而这种渐进改良是代价最小的推动社会进步的方法。他们把任何试图彻底变革或超越现存社会制度的激进主张都带上“乌托邦主义”的帽子,不仅宣布为不可能实现的幻想,而且视之为现实灾难的一个根源。实际上,“乌托邦主义”成了自由主义对左翼思潮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的一个武器。

然而,对“意识形态”的批评却成了冷战自由主义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的又一武器。“意识形态”本来不是一个贬义的概念,无论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还是从西方一些学者的观点来看,它都是履行一定社会功能的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冷战时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如丹尼尔•贝尔、李普赛特、雷蒙•阿隆等,则把“意识形态”作为一个贬义词来使用,把它看作“世俗宗教”的一种形式,甚至把它视为“极权主义”的组成部分。他们认为,意识形态是高度明晰化、系统化和内在一致的信仰形式,这种明晰性、系统性和一致性的特点意味着它们是僵硬的。因为,它使那些信奉它们的人难以接受任何与这些先入为主的模式不相符合的新证据和新经验,并且容易造成一种简单化的反经验的思维形式。在他们看来,现实本身是多元的,甚至是混乱的,因而是不能根据单一的连贯的思想和价值体系去理解的。如果用一种简单化、模式化的方式去看待政治问题,就容易形成武断的、教条的和极端的政治态度,从而为极权主义提供基础。他们这里讲的意识形态主要指的是那些革命意识形态。按照他们的说法,工业革命造成的许多社会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民主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刺激人们投身政治行动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理想正在终结。实际上,正如一些西方学者指出的那样,冷战自由主义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

冷战时期自由主义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民主的重新解释。应该承认,自由主义在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建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对民主的态度自由主义历来是模糊和犹豫的。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民主的理想就有“人民主权”和“三权分立”之争。一般来讲,自由主义坚持的是三权分立原则,而民主主义坚持的是人民主权原则。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面临着人民大众和民主主义者要求推进民主、普及选举权的压力,一些自由主义者又开始担忧“多数的暴政”,试图限制民主权利的扩大。二十世纪上半叶,一些保守主义者如帕雷托、莫斯卡、米歇尔斯等就干脆否定民主的可能性,而自由派的韦伯和熊彼特也只是把民主限定为竞争性精英民主。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民主运动的发展,自由主义者感到革命时期的民主理论越来越不能反映民主的实际,甚至不利于现存秩序的稳定。于是,达尔从否定三权分立和人民主权学说开始,提出了自己的“多元民主理论”,认为民主是“多重少数人的统治”。利普赛特、施莱辛格等则遵循熊彼特的思路,把民主视为选择或改变国家统治者的政治方法或程序。这些新的解释既是为了避免古典民主理论的革命性倾向,又是希望克服古典理论无法解释现实的缺陷。

总之,冷战时期的自由主义在理论上失去了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挑战现实、推进改革的激进态度,较多地采取了防卫和保守的立场。在他们看来,自由主义的理想已经在西方社会实现,现在需要的是保卫这些成果。他们对外反对极权主义,对内反对过激主义,都是为了这个目的。对此,一些西方学者把这看作是自由主义衰落的标志。

  

  二、七、八十年代自由主义的内部争论

 

冷战自由主义虽然没有在理论上为现实的改革提供多少支持,但,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新自由主义改革理想,在这个时期已成为自由主义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主要是美国的政府实践。战后美国的几届民主党政府如杜鲁门政府的“公平施政”、肯尼迪政府的“新边疆”和约翰逊政府的“伟大社会”等政策纲领,就是自由主义改革理想的体现。这些政策纲领的实施,再加上欧洲国家民主社会主义的崛起和推动,五、六十年代的西方社会确实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繁荣和进步,“福利国家”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福利国家运动到七十年代就出现了严重的危机,经济停滞、通货膨胀、财政赤字开始困扰西方社会。与此同时,民主运动的发展也刺激了“新左派”的崛起,导致了六十年代末的新左派运动和政局的动荡。在这种形势下,自由主义内部的分裂加剧,引起了一系列的理论争论。一些自由派分子甚至背弃原来的立场,转到保守主义的阵营,成为所谓的新保守主义者。如果说冷战自由主义基本上是一致对外,把反对共产主义等左翼思潮作为主要目标;那么,七、八十年代的自由主义则主要陷于内部的争论,把解决西方社会内部的矛盾与危机作为主要任务。这个时期自由派内部的争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正义问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民主问题等展开的。

分配正义的问题实际上是现实中关于福利制度和福利政策的争论在政治哲学上的理论反映,其争论的焦点是自由和平等的关系问题。这种争论虽然在自由派内部早就存在,但七、八十年代的争论主要是由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1971 年发表的《正义论》一书引起的。罗尔斯在该书中尽管从个人主义和个人权利的角度,反对功利主义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并强调平等自由原则的优先性,但他的正义原则的第二个内容则强调机会的公平平等和给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以特殊照顾,并希望人与人之间达到一种事实上的平等。他把这种正义原则视为能保障社会合作和自由秩序的道德原则。罗尔斯的这些思想代表了当代自由主义中倾向于平等的激进派的观点,是战后新自由主义思潮进一步向左的发展。体现这种平等倾向的自由主义者除了罗尔斯以外,还有著名的法学家德沃金、著名的政治学家达尔、林德布罗姆,著名的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等。然而,这种倾向平等的激进观点受到了自由主义内部的右翼即保守派(这一派的思想又被人们称为“Libertarianism”即“自由意志论”或“自由至上主义”)的激烈批评。1974年,政治哲学家诺齐克出版《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对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思想和其他各种主张平等分配的观点进行了驳难,并从绝对的个人权利出发,主张用“持有正义”来代替“分配正义”,强调私有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除了诺齐克以外,哈耶克在七十年代出版的《法律、立法与自由》三卷巨著,对分配正义(社会正义)也进行了系统的批评。在保守派看来,强调公平分配就会破坏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与平等相比,自由应该是第一位的。进入八十年代后,一些带有社群主义倾向的自由主义者,如M.沃尔泽(Michael Walzer)、M.桑德尔(Michael Sandel)等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也提出了批评。沃尔泽在《正义的范围》中反对把分配正义作为普世原则来运用,认为分配正义的观点应以一个有限世界、一个社群为前提条件,而国家就是在其中会发生这种利益分配的适当的社群。为此他主张,主权国家应控制或限制移民的流入。桑德尔在《自由主义与正义的限度》中,批评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是和一个不适当而且贫乏的个人概念相联系的,它只考虑个人的利益而不考虑家庭的、社团的和社群的利益,认为罗尔斯设计的自由制度会在人们中间产生狭隘的、自私的、或孤独的个人,同时会产生形式的、疏远的、或工具性的社会关系。以《自由的道德》一书闻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也强调民族情感的重要性,认为要维护自由的社会政治秩序,不能单单依赖抽象的原则,同时还需要一个共同的民族文化。罗尔斯正义理论所受到的这两个方面的批评,推动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发展。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当代各种意识形态争论的焦点之一,也是自由主义内部争论的焦点之一。自从新自由主义和凯恩斯主义强调国家干预以来,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一批保守自由派经济学家就对这种国家干预主张进行了不懈的批判。进入七十年代以后,反对国家干预的经济学家的阵营进一步扩大。这些经济学家中,除了哈耶克以外,还包括以米尔顿•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以拉弗尔为代表的供给学派,以华莱士等为代表的合理预期学派,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以及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等。在七、八十年代,激进的自由派仍然坚持政府应对市场实行一定程度的干预。虽然,主张公平分配和经济民主的激进自由主义者不再强调政府干预是实现经济繁荣和稳定的重要手段,但仍把这种干预看作是增进平等、保障自由和发展民主的重要手段。这个时期美国出现的一批不太激进的所谓“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者,如P. 桑格斯(Paul Tsongas)、L. 索罗(Lester Thurow )、R. 雷切(Robert Reich)、C. 皮特斯(Charles Peters)、G.哈特(Gray Hart)等,虽反对把平等放在优先地位,但仍主张通过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干预促进经济的繁荣,提高美国的经济竞争力。保守自由派经济学家这时主要从论证“政府失灵”出发来否定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在他们看来,市场虽然不是完善的,但政府的干预危害更大,它不仅破坏市场的功能,妨碍其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且由于缺乏竞争,它必定是低效率的。另外,市场虽然会导致一定的不公平,但政府的干预,特别是政府的再分配活动,导致了更大的不公平;和政府的干预相比,市场是一种最公平的机制。公共选择学派除了否定政府干预的效率和公平作用之外,还揭示了政府干预会造成官僚主义、机构臃肿、财政危机的必然性。哈耶克、弗里德曼、诺齐克和著名社会学家R•达伦多夫等还从维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角度来批判政府干预,认为市场是保障个人自由的最好机制,而个人自由是最重要的价值,政府干预及其导致的国家权力的扩大必然会威胁和破坏个人自由。

关于民主问题的分歧,主要是围绕现实的民主到底应该进一步扩大还是应该限制展开的。这一分歧是由六十年代中期开始的民权运动、反战运动、新左派运动和女权运动等民主运动的蓬勃发展所引起的。这些运动严重冲击了西方社会的统治秩序,也在自由主义内部激起了对民主的争论。激进自由派对这些民主运动一般持同情和支持的态度。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对公民的非暴力反抗就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德沃金在《认真对待权利》一书中对侵犯平等权利的现象进行了批评,并支持那些针对这种侵犯的反抗行为。达尔到八十年代开始转向新多元主义,他认识到多元民主的局限和困境,主张把民主扩展到经济领域和工厂车间中去,甚至要求重新分配所有权和控制权,以增加工人参与和控制的可能性。林德布洛姆也是这个时期新多元主义民主的倡导者,和达尔一样,他也看到大公司权力的扩张对民主构成了威胁,认为要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就应该限制大公司的权力。然而,保守自由派并不认为民主太少了或受到了限制;相反,他们认为西方的民主太多了、太滥了,威胁了社会的秩序,导致了政府的超载,引起了民主自身的危机。亨廷顿就批评民主发展过分了,导致了政府活动的膨胀、政府权威的下降和政治系统的功能失调;提出要限制民主在建立权威方面的作用,恢复专业知识、资历、阅历、和特殊才能的权威;要求某些个体和群体在政治上应保持某种程度的冷漠和回避,以便使民主政治系统能够有效运转。乔·萨托利于1987年出版的《民主新论》一书也想澄清所谓“民主观的混乱”,恢复“主流民主学说”即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他所谓的自由主义民主,就是实行间接民主,把政治交给那些选举出来的权威和精英人物去操心,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他把这种精英统治又称之为“能人统治”。

保守自由派对五、六十年代自由主义政策和实践的批评,极大地推动了保守主义在八十年代西方政治舞台上的崛起。打着新保守主义旗号上台的撒切尔政府和里根政府,其意识形态的特点实际上就是保守自由主义(也可称之为自由保守主义)和传统保守主义的一个混合物。

 

    三、九十年代自由主义的革新

 

八十年代是保守主义的黄金时代。保守派政府的私有化、解放市场、削减福利、强化秩序和权威、维护宗教和道德的政策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它是以失业率的提高、贫富分化的加剧、社会福利的减少为代价的。它的缩减财政赤字、提高政府效率的目标,因其强化政府权威的政策而化为泡影。政府干预的减少虽刺激了经济的恢复,但经济增长基本是在低速中徘徊。面对保守派的挑战和其政策造成的新的矛盾与问题,自由派开始革新自己的政策纲领。

九十年代自由主义的革新主要以美国民主党总统克林顿的“第三条道路”为代表。所谓的“第三条道路”就是试图超越传统的自由和保守的对立,在这两种传统模式之外寻找一种解决现实问题的折衷办法。克林顿在92年大选胜利后,逐步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方面继承了美国历史上杰弗逊、富兰克林•罗斯福、杜鲁门、肯尼迪的自由主义传统,另一方面也吸取了五、六十年代自由主义政策的教训和保守派政策的一些经验,在许多方面作了重要调整。首先,在不否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对原先的一些福利政策和措施进行一定的缩减、改革和调整,以提高福利制度的效率、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在强调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反对保守派政府的放任主义政策,主张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推动经济的繁荣;最后,大力改革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方式,革除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的弊端,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活力,实现政府财政预算的平衡。通过改革,九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实现了七十年代以来从未有过的持续增长,并且消灭了长期困扰美国政府的巨额财政赤字,实现了财政预算的平衡。九十年代的自由主义改革虽然在社会公平方面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但在经济增长和政府改革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

既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又积极利用政府的力量推动经济发展,是九十年代的自由派和八十年代的保守派在经济政策上的一个重要不同。为这种政策提供理论根据的自由主义理论家,主要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斯蒂格利茨在1993——1997年间曾任克林顿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和主席,1997年后出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他一贯支持政府干预的经济理论,认为大量的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是政府干预市场的理由。在他看来,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公共产品、外部性、垄断尤其是自然垄断等方面,而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是信息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完全(即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其中,信息的不完善容易使成千上万企业“事前的”分散决策导致“事后的”重复生产和无效率,从而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而市场的不完全同样是低效率的一个根源。因此,没有政府的干预,就不能实现市场的有效配置。关于政府干预的方式,斯蒂格利茨主张,在私人产品市场方面,政府应通过间接的方式,即通过提供法律服务、信贷服务和公共产品服务这三种方式进行“生产”;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政府大致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一是直接承担进行生产的责任,二是以“政府采购”的方式从私人部门进行购买。针对保守派政府的私有化政策,以及生产公共产品的公营部门的低效率情况,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家们认为,关键的问题不在于私有还是公有,而在于竞争还是垄断,只要引入竞争机制,公营部门同样可以提高效率。

“重塑政府”是自由派在九十年代改革中提出的一个重要口号,也是克林顿政府执政期间较有力度的一项改革。为这项改革进行鼓吹并提供思路和理论基础的主要思想家是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他们发表的《改革政府》一书受到克林顿总统的高度赞扬,并建议美国的每个当选官员都去阅读这本书,从而使这本书成了指导美国政府改革的一个指南。在这本书中,作者把政府改革的实质称之为是从官僚制政府向企业化政府的转变,并系统阐述了企业化政府的十个特点。1.企业化政府是起催化作用的政府,即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 2.企业化政府是社区拥有的政府,也就是要把公共服务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从官僚和专业人士手中夺回来交给社区。这实际就是鼓励社会的自治。3.企业化政府是竞争性政府,即强调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4.企业化政府是有使命感的政府,就是要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摆脱官僚机构的繁文缛节,放手让雇员以他们的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方法,去实现该组织的使命。5.企业化政府是讲究效果的政府,也即政府的拨款应按效果来拨而不是按投入来拨。6.企业化政府是受顾客驱使的政府,这强调的是政府工作应该满足顾客(人民)的需要,而不是满足官僚政治的需要。7.企业化政府是有事业心的政府,这是指政府管理人员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应该像企业家那样能够创造收益而不浪费财富。8.企业化政府是有预见的政府,即政府的管理活动应该着重于预防,而不是治疗。9.企业化政府是分权的政府,也就是要改变集权的等级制的官僚政府体制,鼓励雇员或被管理者参与管理,实行协同配合的工作方式。10.企业化政府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就是要求政府要有意识地运用市场的作用来改革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并自觉地为达到公共目标而规范市场。企业化政府的这十个特点实际上是九十年代美国政府改革的指导原则。按照这些原则进行的政府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否能真正革除西方政府的官僚制弊端恐怕还是一个疑问。

九十年代,自由主义在政治哲学上的一个重要发展是1993年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发表。这本书是罗尔斯回应自由意志论者和社群主义者对《正义论》批评的产物,也是他在正义理论上的一个重要发展。如果说《正义论》阐述的是一种道德的正义观念,那么,《政治自由主义》探讨的则是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前者主要是为评价社会制度是否正义确立一个道德标准,后者主要回答的是在一个存在着多元的、互不相容的综合性学说的社会里,人们如何能够和平相处、社会如何能够长治久安的问题。不过,这两者虽然在着眼点上存在一些差异,但都是要论证一种自由主义的普遍原则,都是强调平等自由权利的优先性。然而,在同一年,长期宣扬自由主义的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格雷(John Gray)出版了《后自由主义》一书,认为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的自由主义已经死了,并且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想象的相反,自由秩序并没有普遍的、必然的权威,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普遍主义等特征只有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辩护;不过,他看到,作为自由主义历史遗产的市民社会仍然存活着。另外,对于罗尔斯的自由优先性原则,同属激进自由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思想家、曾任哈佛大学经济学和哲学教授、现任牛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的印籍学者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1998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也持不同的看法。他在1999年发表的《为了自由的发展》一书中,不赞成视某些价值要素“绝对”优先于另外一些价值要素的方法,认为在价值评价系统中,虽然法治自由权利应该具有更大的权重,但不应该事先排除影响全面价值评价的各种要素。在他看来,许多自由主义者的自由要求是程序性的,在他们那里,程序先于后果而且不考虑后果。森则认为人们的价值观中必定包含有对后果的考虑,像效用主义(即功利主义)的价值标准就是单纯以后果计量的。因此,森主张既要考虑法治的权利(程序性自由),也要考虑人们可以实际达到的享受。他强调,自由不仅是实现其他目标的手段,而且自身就是一个价值目的。这种实质意义上的自由指的是个人拥有的按其价值标准去生活的机会或能力。这种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森的自由观实际上超越了罗尔斯把自由主要视为程序或手段的观点,继承了新自由主义的积极自由观念(尽管他不主张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划分),并在一定程度上把目的论(功利论)和道义论结合了起来。总起来看,从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发展似乎显示出某种综合趋势,即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或肯定自由与否定自由)、目的论与道义论、政府的能动作用与尽量发挥市场作用等等对立观点的综合。当然这种综合能否成功,还要由历史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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