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立宪政治时代的观念之争

秋风


现实的政治,在任何时代,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除了中世纪和现代历史上某些极端时代,政治家、民众都不大可能按照某种理论体系或者某派理论来立宪立法、建立制度、制定政策。但是,执政者、立法者、决策者、民众意见又不可能不受观念的影响,因此,知识分子的思考、他们所表达的观念、所塑造的舆论,又会对现实的政治产生重大影响。

尤其是在"立宪政治"时代。立宪政治是与日常政治相对而言的,立宪政治要为"日常政治"确定基本的制度框架,确定政治体的游戏规则。立宪政治除了制定合乎自由原则的宪政性宪法之外,更需要通过制度建构,综观后发国家的立宪过程,当可发现,立宪不完全是利益博弈的结果。立什么样的宪,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宪者的观念和理想。 当下中国仍然处于立宪政治时代,这是近代以来始终没有完成的一项任务。尽管中国有宪法,也有一些现代宪政制度的因素,但却没有形成完善的现代宪政政体框架。因而,整个社会缺乏一个和平而理性的体制内讨价还价机制,社会利益的分化很容易演变为社会冲突,不管社会层面还是政治层面,都面临治理危机。

危机激发知识分子的政治思考和想象,因而,当代中国思想界可谓派别林立。不过,以是否集中于讨论立宪抉择为标准来衡量,很多热门派别可能就未必是公共论坛上的主角。 比如,以国际话语为背景的"新左派",在学院的人文知识分子圈中有一定影响。但它的理论超前于中国现实,将西方日常政治下的理论框架拿来讨论立宪政治时代的中国问题。其理论思辩或许可以在海内外文人圈内获得喝彩,但对公共生活缺乏有效影响。

民族主义曾经具有相当大影响力,但却不能提出系统的立宪设想。它向往一个强大的国家实力,却不能说明如何实现国家的强大。它更多是反对——反对外部的敌国,反对内部的"汉奸"。民族主义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情绪,借助于网络而表现出强势,但它不能凝聚为一种建设性力量。 老左派同样是情绪多于理性。跟民族主义一样,它诉诸民众的不满及其对平等的向往,因此看起来声音很大。但是,连他们自己对恢复旧制的方案都缺乏底气,因此,跟民族主义一样,老左派也更多地是反对:反对市场,反对权贵,反对现实。这种全盘反对的都争哲学本身,就使其与立宪政治完全背道而驰。因为,消灭敌人得到的只能是专制,而非宪政。

还有一些学术派别,比如以大陆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仅具有文化和学术价值,关心的是精神、心灵问题,而较为远离公共政策。


国策派的实用主义


在看起来繁多的思相派系中,严肃思考立宪抉择问题的主要两派:国策派和自由主义者。他们在思考,中国需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宪制,才可正确地化解当下危机,并为中国之长治久安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制度框架。同样是从危机开始思考,得出的却是不同的结论。

"国策派"包括相当一批经济专家和政府治理专家,其中最著名者是胡鞍钢、王绍光和康晓光。王绍光以强化中央政府权力为其基本政策主张。但他将中央政府权威简单地理解为强化中央的财政汲取能力,却未免过于简单。

国策派中提出较为系统的理论框架的,只有康晓光一人。他的理论框架是"合作主义国家"。他对现实的基本判断是,目前的体制有效但不公正,且缺乏合法性。合作主义国家则为现实政制补充一些公正元素。也就是说,他希望在目前的权威主义与市场经济之外,再加进"法团主义"和"福利国家",从而使目前已经结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联盟对民众的统治和剥夺具有可持续性。他所提供的合法性论证,则是新仁政。

由此,康也跻身于当代大陆新儒家行列,他甚至主张建立现代儒教。他的新儒教是完全反自由的,他提出新儒教就是为了替代自由民主。他断言,中国应该拒绝民主化,民主化是一个祸国殃民的选择,替代的方案是"儒化",根据儒家的精神重建中国社会。 不过,康晓光对中国为何要拒绝自由民主的论证,是相当薄弱的。他的主要依据是,80年代以来新兴自由民主国家的经济发展表现还不如中国。但他可能忽略了自由本身对于人的价值,民主本身对于现代政治的价值,这样的价值,是无法化约为经济增长率的。康的经济增长率迷信并不奇怪,目前的体制就是以经济增长率为其合法性主要来源的。

国策派新加入的生力军,则是以强世功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不过,与一般国策派的策论相比,他们的论证具有较多政治哲学色彩,搬弄的是卡尔·施密特。当然,两者的思想谱系是近亲。康晓光借鉴了墨索里尼的合作主义,施密特则是纳粹首席法学家。 在最近发表于《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篇访谈中,强世功借乌克兰的选举纷争,论证了主权者——其实就是掌权者——超越宪法进行政治决断的必要性、正当性。这批学者的政治哲学其实非常简单:因为天可能下雨,所以我们这个社会的全部生活就需要根据这一点来安排。他们将非常时期的权宜之计,视为政治的常态,以危机时刻的政治决断取代宪法框架下的讨价还价。他们以为自己以此解决了自由主义的内在局限性,却没有思考一下,超越宪法的决断活动如果不加以审查,则文明的政治本身就会被毁灭,又何来立宪和行宪?

或许以为自己是在出谋划策,因而,国策派极为坦率,比如他们公开标榜思想资源的源头,而不理睬"政治正确"。在他们看来,这种政治正确是自由主义塑造的,而他们都是以自由为对手的。


宪政治理派的中庸之道


康晓光和强世功都意识到自由主义是他们观念上的竞争对手。这种感觉大体是正确的。总体而言,自80年代以来,自由主义是知识界的主流话语。严肃的经济学家、法学家、政治学家,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自由主义取向。不过,恰恰是这一点决定了,自由主义内部充满紧张与冲突。关于当代中国立宪抉择的大部分理论冲突,正发生于自由主义内部。 自由主义阵营中最激进的是民主派,但他们几乎没有发言渠道。与他们的地下化恰成对比的,则是活跃于二十年主流公共论坛上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他们倡导市场经济,主张民营化。其深层的追求当然是宪政民主,他们相信,市场本身可以培育和扩张个人自由、权利,从而为宪政民主奠定基础。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在政府主导资源的政治框架下强力推进的市场化导致了种种市场和社会扭曲,尤其是分配不公。郎咸平引爆民意地雷,令经济自由主义者的学术与媒体形象受到极大冲击。

秦晖、何清涟等自由主义者力图以公平来调和市场。因而,他们与经济自由主义者之间发生过激烈争论。但对于如何在制度层面上调和两者,他们语焉不详。 近一两年,在自由主义内部涌动着一个"大国派",以近期出版的《大国》丛刊为代表。他们试图在自由主义政治思考中增加国家利益的维度。他们强调,中国目前仍未建立起现代民族国家,又面临着严峻的国家统一与国际生存压力。因此,自由主义在其立宪选择中必须考虑如何凸显国家利益。这种诉求当然是完全正当的,不过,如何在强调国家的同时而又不至于令国家获得绝对的权力,需要深思。稍有不慎,就容易走上强世功的思考方向。

自由主义内部正在趋于成熟的宪政治理派,则试图寻找一个中庸而理性的立宪路径。这一派在自由主义学术内部表现为宪政主义,在现实社会中表现为范亚峰博士所说�"政法系",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则是司法中心的宪政主义。

在自由主义外部,老左派追求的是平等,国策派追求的是政权的稳定;在自由主义内部,民主派关心的是谁来掌权,经济自由主义追求的是市场效率,大国派追求的是国家利益,还有一些常识层面的自由主义者追求绝对的个人自由。宪政治理派则认为,所有这些价值都是美好的,值得追求的,他们试图将这些价值统合于"正义"之下。

宪政派所追求的就是正义。正义就意味着每个人得到他所应得到的,为此,需要宪政,需要以法治来约束政府权力,需要为人民的权利提供司法救济渠道,需要借助于程序正义使每个人得到他所应得。 宪政治理派坚守中庸原则。它致力于寻求权利与权力间的平衡:天真的自由主义因为追求个人自由而倾向于否定国家权威,宪政治理派则并不否定国家权力,但又试图限制和约束这种权力。它认为,政府的权力必须接受司法的审查。它要求国家尊重人民的权利,这样的权力不是光写在纸上的,而需要由独立的司法机构予以切实保障。它主张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确保宪政具有自我维系能力。

宪政治理派甚至赞成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威,但这种强化不能体现于自上而下严密控制的党政系统中,而应体现于强大的中央司法系统中,以此实现法律的统一和法治之下的人人平等,从而为市场的发育和社会的发育创造良好条件。 老左派和民族主义主要是煽动底层情绪,国策派迷信主权者的权力,民主派、常识性自由主义者和经济自由主义者都有点天真,宪政治理派则试图实现精英与民众的共和,既呼吁政府的审慎,也呼吁民众的理性。因而,它支持社会自治,认为社会的自我治理本身就是宪政的基础。

宪政治理派是现实主义的,它强调权利是渐进生成的,宪政制度离不开宪政技术的细微设计和安排。因此,它既是针对现实的,也是针对未来的。在它看来,不管什么样的权力,都需要接受约束,受到限制。 在自由主义内部,随着经济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话语逐渐失去魅力,取而代之的正是宪政与正义话语,这一话语之政治正确地位的确立,乃是中国成功渡过立宪政治时代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