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阅读秩序》跋

朱苏力

  这是我的第二本文集,虽然是自己编选的,但称不上自选集。

 

  本书中,除《代序》以及这正写着的《跋》外,其他文字或全文或部分在有关刊物、杂志上发表过,但均不曾收入我的第一本文集。这次编集出版,除恢复了发表时被删节的文字外,各篇文字都作了订正或略有改动。最后的一篇访谈是应出版社要求而编入的,其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内容;如果有些读者真想了解,可以找我的第一本文集《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看看。《代序》本是自言自语,只在几个年轻朋友中传看过,并不曾打算发表;只是出版社要求写一篇有关自己思想学术历程及国家、个人学术命运的散文体自述作为序言,不得已,我才以此凑数。

 

  说到不得已,是因为,我从1992年9月留学归来开始发表学术性论文或短论刚满五年,若现在就胆敢写什么思想学术历程,不仅太有点那个,恐怕自己今后也会痛苦万分。历程似乎总意味着已经有了某种可以辨识的路线,至少也有了确定的起点和目标。而我固然经常自我反思,有时甚至是自我反诘和拷问,却不敢肯定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方,是怎么走到这个地方的,下一步又该走向何处?借用汪丁丁的一篇短文的题目,是怀着乡愁,寻找家园。大约是一种糊涂的爱,一种比较单纯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包括好抬杠,终于,如堂·吉诃德,迷失在词与物之间;而之所以还只是比较单纯,是由于我还有作为一个中国人无法、也不应抛弃的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关切,正是这种关切构建了这种求知欲和好奇心。

 

  书中的文章大致地分作三编,标准是形式上的,但不严格。秩序的阅读中的文字带有随笔、议论的性质;阅读的秩序中收入了四篇书评;阅读与秩序收入了三篇较长的学术性的论文。

 

  大约与人们(包括我自己)对中文这个字的习惯性理解有关,法律、法学类书籍的书名历来不好起;字典除外,可能要算是最难的。切题就不容易有灵气;轻灵一点、听着一点,则容易离题,或误导读者。我选择了《阅读秩序》作书名,就可能会有这个麻烦。书名源自本书的第一篇文章,该文可作为书名的一个注,这是其一。其二,秩序和法律历来难以分开,如今人们几乎将法律完全理解为政府的理性创造,秩序是法律创造的,因此,我强调阅读和理解社会中的自然秩序,以此作为法律之基础,本身具有意义;这也是我近年来一直主张的观点,贯穿在本书诸多文字中。据此,我自认为阅读秩序不仅切题,而且是对本书的一个不错的概括。各编的小标题则是这一主旋律的某种变奏。也许读者会望文生义,误认为这是一本关于如何读书、如何欣赏或文学批评的理论书;结果可能是两头(法学的和非法学的读者)都不讨好。尽管如此,这种状况如果不触动一下,法学的作者就将永远这样痛苦下去,法学给社会的面目也将永远是严肃的、死板的,只有法条和逻辑(其实这是一个误解),缺乏智识和情趣。如果有谁只看书名,连目录都不翻一下(因此,某大学法律系图书馆硬是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长篇小说《罪与罚》列入了刑法类;据此,有人建议最好将学友蒋庆的著作《公羊学引论》列入畜牧系至少是养羊专业的教科书或参考书;而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也应列入辞书类),购后又声言上当,那么,就让庄子来代我回答吧:让我试着胡乱给你说说,你也胡乱听听吧予尝为汝妄言之,汝亦以妄听之《齐物论》)。其实,就算书名与内容更为贴近,也未必就不是妄言之;这种事并不少见,而且也不限于哪一个学科或部门。君不见时下的许多广告!大约这也算得上布莱希特距离创造美感的一种当代新解。

 

  是为跋。

 

  1997年9月2日北大蔚秀园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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