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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奴隶社会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2-07-03 16:50:06点击:0

中国有奴隶社会吗

 

众所周知,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告诉我们,我们国家是有奴隶社会的,夏商周就是。但是,新近的学术研究表明,夏商周时期被称为封建社会更合适。封建的本意就是分封建国,夏商周时期与西欧封建社会小国林立的状况是一样的。

那么,封建社会可以同时是奴隶社会吗?或者说,所谓封建社会是从国家的政治架构上讲的,如果从阶级对立的角度看,夏商周时期是不是奴隶社会呢?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其理由如下:

一、众所周知,周代经济制度的核心是井田制,就是说,一大块田地被分割成为井字形状,处在最中间的就是公田。中国的历史学家教育我们说,中间的公田归奴隶主所有,由奴隶耕种。那我们不禁要问,周围的田地属于谁所有?难道属于奴隶?如果说周边的田地属于低等级的奴隶主,那么高等级的奴隶主难道没有自己的奴隶,以至于要低等级奴隶主的奴隶来为自己耕种?

有人可能会说,那是因为贡赋制度,中间的公田的产出是用来贡赋的。这个回答显然扭曲了贡赋制度。贡赋的核心是受封的君主向上级奉献当地特产,而不是按照某种比例(井田制就是九分之一)来进献土地的产出。很难想象,在周代,地处偏远的山东、湖北、浙江的受君主会向陕西的君按照一定比例进献收获的稻谷、玉米或者小麦。按照那个时代的交通,途中运输费用就会贵过运输物资的好多倍。而进贡当地独特的物产,由于稀有和独特,对受君主而言就是无价的,运输费用就不再是一个问题。

我对井田制的看法是:井田中心的一块,的确属于公田,但它的意义是按比例君主交纳的赋税,这就如同欧洲向教会交纳是十一税一样。而之所以划分为井字形状,除了耕作的便利,无疑还为了区分私有产权。否则,划成井字型干什么?如果当时是奴隶社会,奴隶是无财产的,财产都是奴隶主的,还有必要划分为井字型吗?不就划分为回字型,或者干脆口字型算了?

有人说,当时是土地公有制,其依据是一句名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是,这里的“王土”,并不等于王所有之土,它还可能是王管理之土的意思。至今也没有制度性文献来证实,当时全国土地都归国家所有。相反,土地国有的说法与分封制度本身就是矛盾的。

春秋早期,晋文公重耳曾经出亡,途中饿极,求食物于耕作之“野人”,“野人”奉以块。文献的注释是,野人就是农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记载,说明当时在土地里劳动的就是农民,而不是奴隶。如果当时是奴隶社会,在地里劳动的不应该是奴隶吗?

二、《诗经》里有两篇诗文,其一曰《硕鼠》,其二曰《伐檀》,中国的教育者们说,这是奴隶对奴隶主控诉的时代最强音。我们就来看看他们是如何控诉的吧。

《硕鼠》开篇,即曰: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誓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这里,我就提两个问题:1、如果这篇诗文是奴隶的控诉,那么,奴隶自己本身就是奴隶主的财产,亦即他是不可能有财产的,他能讲出“我黍”的话来吗?如果作者是农民,此话就很好理解。因为农民佃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交完实物租金,剩余的就是自己之黍,即“我黍”。2、“誓将去女,适彼乐土”,解作“我发誓要离开里,去寻找一个快乐的地方”,无疑是对的。但是,假如当时的确是奴隶社会,奴隶跑到哪里会不是奴隶呢?奴隶的身份会因为逃跑而解脱吗?相反,如果作者是农民,亦即自由民,他就可以到地租较低的别的诸侯国去,或者佃种别的土地所有者的田地。

与我们现代的阶级史观读诗不同,古人在读此诗时,有如下理解。《毛诗序》说:“硕鼠,刺重敛也。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于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若大鼠也。”朱熹《诗集传》:“民困于贪残之政,故托言大鼠害己而去之也。”就是说,古人读此诗文时,认为是税赋太高、政令苛刻,他们并不认为那个时候有什么奴隶主与奴隶的斗争。

我们再来看《伐檀》。该诗第一段为,“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这首诗同样被认为是奴隶对奴隶主的控诉。我的问题是:奴隶哪里来的这么好的学问,能够写出如此经典以至于传唱千古的诗文?特别是,这首诗和《硕鼠》一样,运用了赋比兴的手法,反复吟咏,今天中文系的大学生似乎也很难有此文学功底。难道古代中国的奴隶主还送奴隶去接受高等教育?但是,如果你把这些劳动者理解为农民,就可以说通。农民劳动交了租子之后,经济条件好的会有一些剩余,就会供养自己的子弟去接受教育。孔子的弟子之中,就有不少家庭条件相对贫困的。

三、一般认为,奴隶产生的途径有两个,其一是战争,其二是债务。我以为,这两个途径在中国都产生不了大规模奴隶。

先看战争。在中国,并无将战败者有系统奴役史料,相反,中国的战败者,都是集体迁徙,远离原住地,甚至进入深山老林,这就形成了今天的少数民族。相传炎帝和黄帝战争失败,最后炎帝一直跑到了湖南炎陵县。这里紧挨江西井冈山,这里地势复杂,交通不便,在当时应该是相当偏僻的。今天的朝鲜族,据说就是商朝箕子的后代,商朝被周朝取代,商人的一部分因分封纣王的儿子武庚被留在了今天的河南,一部分被迁徙到了今天的东北。就是说,即便改朝换代的大规模战争,也没有导致战败者被大规模、有系统的奴役,即没有将战败者没为奴隶。

再来看债务。自从炎黄时期开始,中国就是聚族而居,就是说同一个家族聚居在一起。时间久了,难免经济条件分化,从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在这种人伦社会里,是不可能形成大规模奴隶的。亦即,可能有债务人还不起债务,自己或者子女到债权人家里做奴婢佣人,但是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奴隶,并由此被称为奴隶社会。大规模奴役同宗族之人,如同辱没自己的祖先。由于同姓不婚,异姓之间多多少少会有亲缘关系,也难以产生大规模奴役。因而,在人伦社会中,不可能通过债务方式产生奴隶制度。

四、我有一个看法:奴隶社会一定是民主社会,如古代罗马,而中国式人伦社会,一定是等级制的不平等社会。为什么呢?

这就要从社会结构说起。古代罗马的奴隶,是大规模、长年累月战争的结果,罗马人将相当一部分被征服者变为奴隶,亦即免费的劳动力。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就必须实行民主制度。因为,一个社会的结构中,贵族总是少数,如果既要防范广大的平民,又要对付众多的奴隶,光凭贵族的力量根本做不到。只有实行民主,让平民体认罗马就是自己的国家,与贵族的力量联合起来,一个对内部民主、对外族奴役的帝国才可能建立起来。与罗马情况类似的,还有同时期的迦太基帝国。(相关情况,可以参看阿庇安《罗马史》)

相反,一个人伦社会,基于其血缘辈分关系,就不可能有平等。家是小的国,国是大的家。国王是君父,百姓是子民。年长者成为社会权威,年轻者服从权威,这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忠和孝。由于家国一体,一国之内的人都有某种亲缘关系。比如周朝分封的诸侯,都是姬姓贵族或者功臣。周王成为诸侯的共主,共主的意思并不是说他有绝对的强权来令大家服从,而是说他具有道义上的伦理上的力量。在这样的社会里,要产生把人不当人的大规模奴隶,是匪夷所思的。

五、奴隶社会产生不了礼教。礼教的前提是把人当人,只是承认人分为不同等级,同时相信教化的功能。如果一个社会普遍存在和大家一模一样,但不能被当作人的动物,这个社会就是人格分裂的。这样的社会就不可能相信教化。因为,对奴隶不存在教化的问题。奴隶在奴隶社会的人之外,是工具。对工具需要教化吗?儒家当时有一个礼教规则,叫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也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两极,其实就是大夫即贵族和庶人即平民。除此之外并无什么奴隶。

六、孔子曾经有一句名言: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句话直译过来就是,最开始发明用陶俑陪葬的人,是不是要断子绝孙啊。

现在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奴隶社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奴隶主死去时,会用许多奴隶陪葬,而孔子是奴隶制度的维护者。如果孔子连用陶俑陪葬都反对,那么他不是更反对活人陪葬吗?如果孔子维护的一个既有社会制度,并不存在大规模活人殉葬的做法,也就是说这个社会是尊重人的生命权的,那么这个社会会是奴隶社会吗?

七、秦末,中国出现隶书,即从事抄写等役之人为简便书写而发明的一种书体。隶在当时的本意是隶属,即归属某单位从事某事的人。现在为了附和奴隶社会的说法,有人把隶书的发明者程邈看成是监狱的犯人。即便是监狱的犯人,也不是奴隶。且众所周知,学术界认为战国时代就开始了封建社会,亦即社会中不再存在奴隶了,那么到了秦朝末年,难道还有奴隶吗?可见,当初之隶,并非奴隶之意。

在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历史上似乎并无奴隶和奴隶社会之说。即便附会把隶书的发明者称为犯人,也还是与事实相去悬远。我们要问,今天书写十分便利的时代,监狱当局也很难让犯人自由书写,古时候需要以刀刻竹子的时代,难道要犯人写思想汇报?是什么文书需要他们迅速书写呢?我想,公文信函之类一定不是,那些是由书写者自己一次性书写的。唯一有可能需要抄写的,是有大量需求的书籍或者文章。就是说,隶书的发明者实际上在类似于今天的印刷厂工作,他们是抄写者,为了提高抄写的速度,他们发明了隶书。

以上的分析应可证明中国并无奴隶社会。但是,为什么如今的史学界要说中国的夏商周就是奴隶社会呢?目前已经解密的资料显示,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中国化的结果。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后,就有一些学者套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欧洲历史阶段的划分,来划分中国的历史,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参见梁漱溟《读书与做人》P22,亦可参考胡适《我们走那条路》,胡适认为夏商周是封建社会)中共建国之后,毛泽东主席一次在和郭沫若的谈话中,谈到了中国的历史,按照马克思历史发展的阶段,大致划分了中国的各个历史阶段,并作出了中国近代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特殊性的论述。由此,中国的历史发展阶段就这样被定调了。

那么,马克思关于历史发展的阶段论,是不是适合中国呢?按照梁漱溟先生的说法,中国进入文明之后就是人伦社会,人伦社会是人类的早熟,中国与西方并不在同一发展道路上,因而并不存在与西方一样的发展阶段。我想,这起码是一种不同的看法吧。

马克思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早已遭到了西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批判,最著名的有卡尔·波普尔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这里我就不多说。我自己的看法是:1、马克思关于人类历史阶段的划分,是基于不同的标准,比如奴隶社会是按照一部分人的社会地位,封建社会是按照政治架构,资本主义社会是按照生产力要素,均不是同一标准,只有按照同一标准对事物分类,这样的分类才是科学的。我个人认为,中国历史阶段划分应该是这样的(按政治架构):原始社会、封建社会、专制帝国社会、专制党国社会。由于与本文主旨无太大关系,这里就不展开。2、观察自然界的现象,如天空飞翔的鸟、水里游动的鱼、陆地上奔跑的兽类,我们很难说它们哪一个在哪一进化阶段、哪一阶段比另一阶段先进,我们只能说,他们如今的状况是他们根据环境进化的结果。我甚至认为,我们不能说人类社会就是动物进化的最高阶段。如果进化是同一条轨迹,那么总有一天世界上的植物会消失、单细胞动物会消失,接下来食草动物会消失……最后,所有的动物都变成了人,或者地球上只剩下了人。可能吗?与自然界一样,我们也很难说,某一个伟大的历史阶段在等待着我们。3、马克思再怎么高明,他毕竟没到过中国,也没对中国的历史作专门的考察,按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理论,我们凭什么就相信他说的是放在中国亦皆准的真理呢?或者,我们中国的历史阶段,假如真有某种历史阶段的话,为什么不是我们自己的历史学界自主考察出来的,而是根据基本不了解中国的革命导师的话钦定的呢?

中国的历史到底怎么样,我想还是应当留待有独立人格的史学家们来考察。我只是想通过自己的思考表明,世界不是一个模子,人类不是面粉或者稀泥,可以任由伟大领袖或者导师来捏造。学术就是学术,学术是学者的学术,在政治家框构下的学术,失去了学术的本我。我们只有了解了自己,才可能有健全的思想、健全的人格、健全的学术。

 

 

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高级律师   石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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