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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倬云:社会的底与边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9-04-20 15:03:09点击:0
标签: 读史札记
 许倬云 进入专栏)  

    关于底与边的问题,我当年在香港看过乔先生的研究计划——“打小人”——就是妇女无可告状之处,像是丈夫有了外遇,无处告状,只好写了名字,贴在纸上往上头踩,就是“打小人”,这是一种“底边”,就是“无可告诉”,没地方找人主持正义的情况下,就产生了这种看上去好像是一种无聊的泄愤。从那个时候我就晓得,乔先生对于社会上弱势人群有同情心,才能够去发掘各种社会底层的现象。我自己在人类学上,充其量只是挂个边而已,还不如我在考古学方面的了解要来的多一点。在今天的这个题目上,基本上我打算从历史学的角度来向各位报告,在今天与明天的研讨会内容当中,没有触碰到的部分。 ( http://www.tecn.cn ) 
    我们从研讨会若干篇的报告内容,以及乔教授对于主旨的说明里知道,所谓“边”和“底”,就是“穷而无告”、“弱而无助”的一些人,这些人等于是被践踏在社会的底层,也在“法礼”的边缘,此处强调的是他们的“弱势地位”。我们今天的重点是,这些底边的人物,一旦有组织地结合起来,他们可以发挥很强大的力量。所以我今天打算向各位报告中国历史上的地下社会与秘密宗教的发展痕迹。( http://www.tecn.cn ) 
    首先,“地下社会”游走在法律以外。中国第一次出现是在战国时期,大家都熟知的“四公子”(按:战国四公子是指赵国平原君、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魏国信陵君)中最著名的孟尝君,他在薛邑招致宾客,甚至是“鸡鸣狗盗”之徒。孟尝君自己是贵族,但他在当时的贵族系统中,并非是个国家王权能够容忍的人,因为他具有当时法律以外的地方实力基础,这些地方实力就是所谓的“侠”,套句韩非子的说法,就是“儒以文犯法,而侠以武犯禁”的“侠”,“侠客”的“侠”。“侠”这个字用在中国的通俗文学、武侠小说里面,是口吐剑光的“剑侠”、或拥有内功用掌风打人的“武侠”。我们所谈的“侠”并不是这一类的“武侠”、“剑侠”,而是“社会团体”。“侠”字代表“法律”、“公权力”的出现,非常符合老子所说的“法令滋章,盗贼多有”,有了法律就有了挑战法律的人群,这些人是在法律以外的一群人,他们所拥有的力量,并非手举一举打中穴道的掌风,而是集体的群众力量。他们平常可能是“鸡鸣狗盗”之徒——小偷、酒徒、屠夫……这些人的职业很卑贱,为人所不齿,但这些人在法律以外仍要生存,无法向法律要求恩舍或正常的社会救济。侠的作风,赴人之难,救人之困,重然诺,轻生死。这些人就是在“穷而无告”的情况下相互救助,因而构成了“侠”的基础。(请注意!我并非鼓励不良少年,况且不良少年并没有日子过不下去的危险,其实他们可能还蛮有钱!)当时孟尝君就是要以当今如反对党、在野领袖的位置和身份,挑战他的亲戚占据的王权,但在那个封建世袭的时代,孟尝君未尝不能做个小封君,未尝不能以一个小封君的身份共同执政,他也做过好几个国家的宰相,游走列国,却未必有实权。当时王权刚刚形成,中国的战国时期相当于欧洲的普鲁士、法兰西等民族国家、国族国家刚刚形成的时代,一个国家的力量,必须要以一个无可挑剔的王权力量作为象征,即使贵为皇亲国戚也不能挑战王权。孟尝君是个能干、有野心的人,这时可就变成国家的对立面了,所以他需要另外一批人来组成另外一种力量。其他的几个公子也都是相似的情形,有的是因为个人的野心,有的则是情势所迫,也有的是因为那个国家的封建制度正在崩溃,新的国家正在建立,正所谓明暗交替之际,有个模糊的地区,政治人物不能靠军队的时候,就要靠社会力量。一般的老百姓不能直接收编为支持者;工商业则在法律之内靠法律保护,也未必能被这些人收编。能够为他收编的就仅剩在法律范围之外这些人了。战国时期的四公子所谓“任侠”,就是依靠这些人在法律圈以外所形成的另外一套法律,另外一个社会。 ( http://www.tecn.cn ) 
    到了汉代,王权强大的时候——汉武帝时期,经过景帝削弱诸侯、地方豪强之后,“侠”的力量竟然最为活跃!例如朱家、剧孟、郭解。这些地方豪强不是占有土地、庄园,而是拥有群众。汉景帝时期发生“七国之乱”,大将军周亚夫走过洛阳,当地的侠客领袖剧孟还没有表态,他说:“七国没有剧孟,大势已定了一半。”七国的范围在当时的中国是最繁华的都会区,都会区是“侠”活动的地区,“侠”不会在农村活动,因为农村的社会结构非常紧密,任何小村庄只要多个陌生人一下就被发现了,“侠”无所遁形;但城里居民是流动的,再加上职业类型众多,生活繁忙,就成为“侠”活动的最佳温床。剧孟不只是洛阳地区的“侠”,还是关东地区的“大侠”,得到他一个人可以被大将军形容成等于得到一只军队,可想其力量之强大。另一位郭解,貌不惊人,身材矮小,说话温吞,汉武帝时期曾要求各地的大家族、皇亲国戚迁移现址到将来皇陵附近的新城镇,目的在便于皇帝监视,把财富集中在关中一带,即所谓“强干弱枝”的做法,让地方力量无法挑战新兴的王权。郭解被列入迁徙名单内,当时大将军向皇帝报告,说郭解既没钱又没财产,更没地位,何必要搬迁呢?皇帝就说,如果一个人没钱没势却能让大将军帮他说情,那多了不起!非迁不可!从汉代的例子,我们可以发现两个条件:一个是当王权高涨之际,王权越强大,法律以外的力量也要跟着强大起来;第二个是汉武帝时期乃城乡经济转遍的关键,战国时期到汉武帝之前,中国几乎是走向商业主义、资本主义的时代,但汉武帝却用强大的政治力量打击工商业,使得工商业从此一蹶不振,变成农村的附属品,不再具有强大的动力。战国时期到汉初工商业的发达,可以从《史记》的《货殖列传》看得出来,当时在都市里的诸多行业,反映了都市的繁华,也反映出都市当中有许多地方是“藏污纳垢”,让“侠”可以有藏身之处。在中国历史上,如果前述的两个条件同时出现的话,“侠”也就随之出现了;但其中一个条件不够,“侠”也难出现。 东汉以后,都市萎缩农村发达,然而东汉也有“侠”。但东汉的“侠”和西汉的不一样。西汉的“侠”是属于社会的底层,如朱家、剧孟、郭解等人那股,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替朋友两肋插刀解决困难之徒;东汉的“侠”是高官贵族的儿子,就是“纨绔子弟”!《后汉书》上面记载的“侠”,是一批仗着父兄势力欺压平民的人,他们并非《史记》当中《游侠列传》、《刺客列传》所记载的“侠”。在这里我要说班固的眼光远不如司马迁,班固只看见那些人违法犯纪,却没注意到当时的时代背景。 ( http://www.tecn.cn ) 
    南北朝时期,基本上是回归自然经济,经济的主力在农村,而农村是属于家族的,其家族的结构是亲属关系(kinship)的,这是一个非常紧密的、先天获得的结构,而非后天造成的。这种社会结构不容许有外人,所以这时法律没有效果,礼俗和家规才是真正约束社会的力量。“侠”没有可以挑战的对象,也无藏身之处,因而南北朝时期的“侠”,是隐藏不见的。 ( http://www.tecn.cn ) 
    隋唐之际,“侠”又出来了。唐代的传奇小说里面有很多这一类的人物。他们也是藏身在城市当中,但却往往依托大贵族,在商号家中当佣工,像是昆仑奴(他还是个外劳,大概是南洋来的),又如红线(薛红线)、聂娘(聂隐娘),他们是隐身在奴婢的身份之中。就因为他(她)们身份的卑微,进不了社会主流,只能依附藏身在上流社会的仆人身份里。甚至杜甫笔下的公孙大娘(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究竟是演艺人员还是侠客,我们不清楚,但她藏身在都市里,是街头的卖艺、表演人物,这个情况就与汉代的很不一样。因为唐王朝的王权与汉代比较起来要弱得很多,唐朝有贵族阶级,但汉代却存心要消灭贵族阶级,同时唐朝也是门第非常强大的时代,这个门第就是大族的后代,俨然成为没有爵位的贵族。这些门第贵族本来就有在法律之外的特权,也因此要游走在法律圈外、挑战法律,所以“侠”就只须依附在这些门第贵族之下,不须组织有形的社会团体。 ( http://www.tecn.cn ) 
    至于宋代,有个特色,就是上山下海去当强盗。《水浒传》故事的背景,有一部分正如宋代当时的情况,就是在国家之外(outside of the state),有一种“半在内,半在外”的东西——大大小小的庄寨。例如“玉麒麟”卢俊义的庄子,“小旋风”柴进的庄子,每一个庄子都在乡下,等于在国家之外割据了一小块地方。但宋朝政府却又不找他们麻烦,因而他们是国家社会之外、以农村为主体、根深蒂固的另一种力量。虽然他们没有与城市挂钩,却能招收附近的流民,形成对附近庄户的一种威吓的力量,而成为具有实质力量的小诸侯。当时国家的法律力量不够强大,这股力量就形成了法律之外的另一种法律力量,一直到依附的人口达到某种威胁,政府就开始行动来打山寨了。所以《水浒传》的故事背景,一部分是南宋时期的北方在金人统治下的情况,一部分是明朝初年的情况。岳飞当时力抗金人,号召所谓“大行忠义”,以及辛弃疾从北方带领义军南奔,这些武力都是与宋代庄园的力量类似的,逼得政府也只得承认那些“汉军元帅”,以及半独立的领土。不知大家有没有看过金庸武侠小说当中的“全真七子”,他们就是在河南一带活动,不过真正的全真七子不是靠武功而是依靠地方力量。又如“丐帮”也不是全国性组织,那是金庸把后来的青、洪帮投射进来的。 到了清朝,王权非常强大,尤其在雍正时期。雍正既要收拾皇亲国戚,也要收拾满洲的旧部,更要收拾汉人的力量,因而法律非常严厉。这个时候出现了一种地方力量,不是依托在城市里,而是在城市的连线——大运河上。大运河北起通州南至杭州,经过的地区全是中国最富庶的,有很多大城市。而运河的商人多是漕运的水手,水手在没有蒸汽轮机的年代里要负责拉船,千百纤夫一拉就是几千百里路,这是辛苦的劳力,漕运的水手彼此需要相互帮忙,拉纤又是集体的工作,所以就变成一帮一帮的了。他们又假借宗教信仰,在各地设置小庙、小庵作为“养老堂”,病的、老的水手都可以住在里面。一些日子过不下去的穷人也会住到这里,一方面栖身,一方面也等候派工讨生活。这批人是社会的底层,为了过日子而结成一帮。单靠微薄的官饷没法过活,所以他们也兼做走私的勾当,把私货藏在官米的底下,过关不打税,官船又免运费,靠这样兜售走私货物来赚钱。但这利润并非一人独得而是属于大家的,纤夫、船夫的组织逐渐扩大,吸收了马夫、车夫等,像今天美国的teamster(火车司机)一样(另类的劳动团体,与工会不相干的),这就是后来“青帮”的起源。洪帮理论上是抗清的民族运动,实际上到了雍正时期反清的力量已经非常微弱了。当初反清的组织潜入地下,也开始仿造青帮的组织,藏身之处也是在城市之中。这是青、洪帮的背景,金庸把它给投射到“丐帮”上面去了。 ( http://www.tecn.cn ) 
    中国的帮会到了杜月笙手上,势力乃前所未有的强大。托庇于哪儿呢?有“国外之国”、“法外之法”之称的“租界”。英国、法国、中国的法律到不了的地方,就是他们的法律。他们可以游走于租界和华界之间,游走于各个法律之间,就因为上海实在太繁华了,有很多可以讨生活的地方,他们变成了另外一个政府,以至于到最后整个帮会改邪归正,所有帮会活动变成“恒社”(如月之恒,如日之升),这是杜月笙的组织,是属于核心的组织。杜月笙与他的党羽可谓与当时定都南京的国民党“共天下”,他们这股法外的社会力量,可以向洋人挑战,政府不负责任;他们可以发动罢工、罢市,抵制日本、英国、法国,他们可以和共产党的工会在工厂里械斗,所以国民党是在用“法外之法”来维持“法内之法”,用“法外之权”来维持“法内之权”。因为当时的中国处在“国中有国”、“法外有法”的混乱局面,蒋介石政府是个集权政治,国家的力量对社会来说,应当是非常强大的,当然反抗的力量也就非常强大,这就是帮会。蒋介石可以把法里法外结合在一起,玩着“辨证式”(dia lectical)的手段,这是相当高明的。以至于这些人到后来转换身份,成为投资的主流,上海商会的总会长就是杜月笙本人,他身上挂的银行董事长的头衔可以说是不计其数。我们可发现一个传统,从孟尝君到杜月笙,同一个形态,经过数千年又回到原点了。孟尝君的时代是主权国家正在形成的时候,蒋介石时代也是主权国家正在组成的时候,我们可以看见“侠”正在法的内外游移。 ( http://www.tecn.cn ) 
    法律之外,是帮会;正统文化之外,是秘密宗教。秘密宗教也是要在主流文化最强大的时候,它的力量才会最强大,这也是符合所谓“辨证式”的情况。汉武帝时代有“巫蛊之祸”,是因为皇子们争权、皇后的亲戚(外戚)争权,用巫师咒语的方式来冤枉对方(卫太后)。为什么汉武帝时期有那么多巫师在长安城呢?因为汉武帝把全国的巫师都找去了,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长生不老,人权力到了极点以后就会想要长生不老,想要籍由方士或巫师的力量来达到。另一个是统一文化。汉武帝统一了中国文化,中国的皇朝制度一直是到了汉武帝才落实。汉代有一个运动,就是要把所有的地方宗教集中起来统一放在官家底下,各地的祭祀都要统一放在“太常”管辖之下。有的被认为是正统的,如祭天祭地,祭山祭水的,皇上就许可;有的是装神弄鬼的,就把他们一起叫到宫里去,组成一个总的巫教,免得散在各地到时候出乱子。这就是宗教为国家的力量收编了。而当时国家的正统思想,是以董仲舒以后的儒家思想为主流;儒家以外的东西、民间宗教的东西,就被收编成另外一种官家宗教。基本上历朝历代都有类似的作法,目的是达到了;但是儒家思想是反对怪力乱神的,儒家的天堂在人间,儒家的理想社会是要靠人,在礼教、伦常之下组成理想世界,天上的事情它是不管的。但是这个时候进入中国的“启示性”宗教,提出劫数与救赎的观念。除了从中亚进入的佛教以外,其他一些在中东、近东一带发展的启示性宗教,就成了后来摩尼教的前身。启示性宗教传入中国以后,一方面有讲佛法、传佛学的,一方面也有地下宗教。东汉晚年的“黄巾”,就是一个启示性的宗教,承诺会改天改地,会有新天新地降临,现世的纲纪伦常在新天新地里完全不存在,这种反权威、反现实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所以黄巾及其同类,如“天师道”、“五斗米道”、“鬼道”,都是穷人百姓。在现世当中他们无法容身。他们相信有一天新天新地降临之时,或死了以后,到另一个世界去,一切就会都不一样了。原始道教是与巫教、启示性宗教融合在一起的。今天台湾的“打醮”仪式有五营元帅、天兵天将、仙官仙吏,那些道士平常就是乩童,他指挥天兵天将、五营元帅之际,自己感觉就不是个普通人了,而俨然是个大元帅,指挥所有的兵将。就是让这些穷而无告的人,模仿当前的王朝、政府结构、权力和荣华,塑造一个虚拟的王朝、虚拟的爵位。后世正统道教被政府收编了,其他的继续潜伏在民间继续吸取从中亚传过来的启示性宗教的养分。 ( http://www.tecn.cn ) 
    南北朝时期,孙恩、徐道覆等人结合了本来“黄巾”的余部,再加上潜伏在民间的道教,就变成很强大的宗教军队。其实在三国时代的汉中地区,就有神权国家的组织,就是张修和张角、张陵等人的组织。到了宋朝,又有方腊之乱;元朝时候是明教转变成的白莲教。今天在民间如洪帮、青帮的社会里面,有句话叫做:“红花绿叶白莲藕,三家本是同一源。”这意味着白莲教的宗教系统要和青、洪两帮来挂钩,形成可以相互支援的关系。白莲教演变到了明朝,朱元璋翻脸不认人,把自己本来明教的底子不要了,白莲教就潜入地下,到清末留下来的只剩下南方“离宫”(离卦)一派,就是后来的义和团。启示性宗教与道教的结合,探其根源,其主张人身体就是一个“官府”、“国家”、“宇宙”,中国人所谓的“内功”,就是身体里小宇宙的运行而产生的。 ( http://www.tecn.cn ) 
    秘密宗教系统是在礼教之外的。为何在明朝会出现?因为明朝是儒家非常兴盛的时代。秘密宗教通常就是在正统思想势力最强大的时候会出现。宋朝的方腊之乱,当时正是道学刚刚组织起来的时代,也是正统思想强大的时候。为何南北朝时期孙恩、徐道覆等人领导的运动会那么强大?因为地方上的大族,都是以儒学来当作权力与精神的主要支柱,也正是说,在礼教之外,有秘密宗教。可是他们共同反映了一个特色,就是乔教授所说的等级财产的消失。不过有一点与 Victor Turner所说的不一样:中国的秘密社会、宗教,都是仿宗族、仿亲属结构的组织。其中最大的禁忌就是“吃里爬外”、“以下犯上”,并非社会阶级的上和下,而是辈分的上和下。既然是仿亲属的结构,内部就不会没有rank(等级),他相互共有、共享利益与财源,这与先前所讲的是一致的。至于呈现homogeneity(同质性),收容各方人马加入后,就要遵循同样的帮规,甚至还取了新的名字。而“无私”,也正是他们所标榜的,要替人排困解难,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卑下”是指虽然他们不屑高高在上的王权,但他们对一般人可是不许娇纵蛮横的。所以Turner讲的这几个特色,与中国底边力量的组织也正好是符合的。相对于主流社会严密的结构,他们是“反结构”(anti—structure)的,就是社会之外的社会,法律之外的法律,主流之外的主流,礼教之外的礼教。要拿礼教、法律、国家、亲属做个反射,如镜子影射,也有有意的模仿,例如帮会里的辈分、堂口;也有有形的模仿,例如打醮的时候要遐想自己掌握一个朝廷。 ( http://www.tecn.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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